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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部委发通知促钢材市场平衡运行

作者:对外开发部 | 发布日期:2017-03-08 | 浏览次数:5136

     为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结果,提高钢材有效供给水平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信部、国家质检总局、中国银监会、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【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】

    通知提出六大措施;


    一、深化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

    二、坚定不移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

立即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高炉、30吨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。严厉打击违法产销地条钢行为,2017年6月底前全面取缔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、中频炉产能。

三、积极支持合法合规企业加强有效供给

鼓励合法合规企业与上游煤炭企业、下游汽车家电建筑等企业签订长期合同。

    四、切实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

     要求银行长期亏损、无竞争力、规范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,严禁向产销地条钢企业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。

    五、充分发挥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的预期作用

    六、加强综合协调和规范市场秩序 

    各地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恶意炒作、囤积、假冒伪劣的行为。中钢协等中介组织要及时发布供需情况与价格走势,主动发声,正确引导社会预期。